一、考生報考資格
報名參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,須符合下列條件:
(一)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(二)考生學業水準須符合以下條件:
(三)品德良好、身體健康。
(四)書面推薦書: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(按報考院校規定的時間提交)。
二、報名日期及報考方式
第一階段:網上報名
(一)報名時間:2024 年 4 月 1 日 00:00 至 4 月 7 日 23:59
(二)報名方式:
第二階段:網上確認及繳費(適用於香港報考點)
(一)網上確認時間:2024 年 4 月 10 日 00:00 至 4 月 15 日 23:59
(二)考生須用「學信網」賬號登錄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」上傳所需材料文件:
(三)繳交報名費:考生可選用以下方式支付報名費,逾期未繳費者報名無效。
三、填報注意事項
(一)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院校的一個專業。
(二)2024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提供統考試題,具體以各招生單位公告為準。不參加初試統考的招生單位,將自行釐定考試日期、方式及內容。請考生仔細閱讀招生單位的招生簡章,了解招生單位考試安排。(各院校研究生招生簡章網址:https://www.gatzs.com.cn/yzbm/info/orgs.action?ty=0)
(三)對於參加統考的招生單位,考生需選擇紙筆考試(以下簡稱筆試)或計算機化考試(以下簡稱機考)其中一種考試方式。
四、打印准考證
2024 年 5 月 1 日 至 5 月 12 日,考生登錄「內地(祖國大陸)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」打印《准考證》。
五、考試安排(適用於香港報名點)
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。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提供統考試題(以各招生單位公告為準)。不參加初試統考的招生單位,將自行釐定考試日期、方式及內容。
(一)參加初試統考的招生單位
(二)不參加初試統考的招生單位自行釐定考試日期、方式及內容。
六、錄取及入學條件
(一)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、考試成績、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,確定擬錄取名單。錄取通知書由招生院校寄發考生本人。
(二)新生於 2024 年 9 月中旬入學,具體時間由招生院校在「入學通知書」中註明。新生報到時,由招生院校進行體格檢查,不符合入學條件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(三)新生應按時報到,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,須以書面向招生院校請假。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七、免責聲明
(一)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,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。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、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者,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。所繳交的報名費及報考資料概不退還。
(二)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資料及內容概由該院校負責,其解釋權歸該招生院校所有。
(三)以上「報考須知」的內容,均以國家教育部公告為準。
八、聯絡方式
(一)香港報考點
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號聯合出版大廈 14 樓 1404 室
辦公時間:週一至週五 9 時 30 分至 17 時 30 分(香港法定節假日除外)
電話:852 28936355
傳真:852 28345519
電郵:bhkaec@bhkaec.org.hk
網址:https://www.bhkaec.org.hk/a-list/8097-cht
(二)報考系統技術支援
網上報名的技術服務工作由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負責。
電話:86 10 6741038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