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度報考內地研究生課程即將接受報名
  • 2015-11-06 12:27

受國家教育部委託,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從 1988 年開始辦理招收港、澳、台人士報考內地 100 多所高等院校研究生。

重要日期:
報名日期:2015年11月20日 - 12月19日 每天9時至6時
報名網站:www.gatzs.com.cn  (注意:本年度只接受網上報名, 本中心只進行確認手續。)

確認日期:2016年1月2至9日上午9時至5時30 分 (星期日休息)
確認地點: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(必須親身前來進行確認手續) 

注意:
1. 報名人士請先閱覽報考須知。
2. 報名人士必須預先在網上報名,再於指定日期到本中心進行確認,報名才告完成及接納。

 



香港、澳門、台灣人士攻讀國內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(碩士/博士)學位
2016年度報考須知
 
一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

第一部份:
網上報名日期: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,每天0900至1800 (逾期不再補報)
請注意:請在規定報名日期時間登錄 “內地(祖國大陸)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網址:www.gatzs.com.cn” 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電子照片。報名期間,考生可自行修改訂正網報信息。逾期者將不能現場進行確認報名。
 
第二部份:
現場確認報名日期及時間:2016年1月2至9日上午9時至5時30 分 (星期日休息)
現場確認報名地點:京港學術交流中心
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5室
電話查詢:(852) 28936355 (鍾小姐)
網址:
 

二、報名資格:

1. 持有香港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和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」的香港、澳門考生或持有台灣地區居民身分證和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」的台灣考生。
2.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(以下簡稱碩士生) 須具有與內地 (祖國大陸) 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。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(以下簡稱博士生) 須具有與內地 (祖國大陸)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。
3. 申請人可以聽、說普通話、書寫中文。申請人品德良好、身體健康。
4  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之學者書面推薦。

 
三、報名手續:

分為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報名兩部分。所有考生必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兩部分報名,否則不能參加考試。考生先自行登入網址 www.gatzs.com.cn 完成網上報名手續及記下網上報名編號。網上報名後,考生須記下密碼,作為日後登入查閱個人檔案、成績、錄取情況以及下載准考證時使用。
已於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擕備下列證件及資料,親往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辦理現場確認手續:


1. 繳交﹕
(1)      下列文件之副本各一份,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。

  • 網上報名編號 (如通訊報名或委托親屬報名者, 需打印網上報名表並加考生簽名確認)
  • 香港、澳門考生繳交香港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及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」;台灣考生繳交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」。
  •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 (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) 或同等學歷文憑。
  • 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在學證明 (報考博士生請備學士學位證書)。

(2)      報考費港幣500元。若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區,另加繳100元郵資及手續費,共計港幣600元。報考費可以現金、支票或匯票繳交。(報考費一經繳交,概不退還)

  • 要求通訊報名的考生,應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 (畢業證書副本:須附發證學校認證單位證明章印並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)、預報名表及報考費 (600港元),連同本人通訊地址的回郵信封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京港學術交流中心。(支票或匯票抬頭: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或 BEIJING-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)

附件

  • 機密推薦書.pdf

    pdf / 165 Kb
  • 關於未住滿七年的香港中國籍居民報考內地高校研究生的規定.pdf

    pdf / 120 Kb
  • 報考須知2016_11.pdf

    pdf / 164 K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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