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最新消息】已於網上報名的考生注意事項
  • 2016-12-13 12:13

(一) 親往本中心確認之考生

已於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擕備下列證件及資料,親往本中心辦理現場確認手續:

確認日期:2016年12月16至30日 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 分 (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) 
確認地點: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(考生必須親身前來進行確認手續)

中心地址: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5室 (炮台山港鐵站A出口) 

 

繳交:

  1. 網上報名編號 (如通訊報名或委托親屬報名者,需預先打印網上報名表並加考生簽名確認)
    溫馨提示:如考生預先打印網上報名表,可加快確認所需時間。
  2. 香港、澳門考生繳交香港、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 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」;台灣考生繳交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」
  3.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 (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) 或同等學歷文憑。
  4. 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在學證明 (報考博士生的請同時備有學士學位證書)。
  5. 報考費港幣500元(現金、支票或匯票繳交均可)。若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區,另加繳100元郵資及手續費,共計港幣600元。(報考費一經繳交,概不退還)

本中心將收取上列文件之副本各一份,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。

 

(二) 要求通訊報名之考生 (只適用於身在海內外就學或工作的考生)

要求通訊報名的考生,應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 (畢業證書副本:須附發證學校認證單位證明章印並加蓋「與正本相符」章)、預報名表及報考費 (600港元),連同個人通訊地址的回郵信封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室京港學術交流中心。

(支票或匯票抬頭: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或 BEIJING-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)

 

(三)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

須到報考的院校進行現場確認 (或函報確認) ,並參加考試。具體要求可諮詢招生院校。

 

所有考生注意

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之學者書面推薦書,請於覆試時直接交申請院校。

 

查詢:2893-6355 / bhkaec@bhkec.org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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